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

注:个别部门随后公布

序号 证明事项名称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法定索证单位 证明开具单位 法律依据 公布单位
1 房屋已拆除的证明 不动产登记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城建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(2008修订) 第 39 条 >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2 预购人死亡证明 不动产登记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民政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(2008修订) 第 35 条 >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3 抵押人死亡证明 不动产登记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民政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(2008修订) 第 35 条 >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4 《上海市优抚对象住房优待专用证明》 不动产登记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民政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(2008修订) 第 31 条 >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5 房屋建设工程抵押权变更事实的有关证明文件 不动产登记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城建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(2008修订) 第 35 条 >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6 房地产的被继承人、法定继承人、遗嘱继承人死亡证明 不动产登记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民政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(2008修订) 第 35 条 >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7 房地产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基本情况证明 不动产登记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民政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(2008修订) 第 31 条 >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8 经纪职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经纪人执业注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经纪人协会 上海市经纪人条例 第 10 条 ,第 1 款>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9 房地产开发企业档案机读材料 不动产登记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场监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(2008修订) 第 31 条 >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10 拆房退地证明 不动产登记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城建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(2008修订) 第 31 条 >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11 购房单位资格证明 不动产登记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城建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(2008修订) 第 31 条 >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12 地产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 不动产登记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民政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(2008修订) 第 31 条 >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13 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 乡、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16修正) 第 37 条 >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
14 资信证明 客运车辆租赁服务企业经营资质许可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银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《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》的决定(2006) 第 9 条 >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